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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院党委精益求精抓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

发表时间:2020-03-31      作者:     浏览次数:

 (外院 通讯员 王文浩)为了认真做好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做到事前提醒、事前把关,外院党委于3月31日下午,专门召开需要填报个人事项的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学院党委书记陈丰杰主持会议。

会议组织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校党委组织部转发的《2020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修订情况对照表》《相关纪律规定》和填报辅导材料,对个人事项填报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应知必知。要事先学习《填表须知》,特别是认真学习《组织告诫书》,了解填表报范围、格式、内容、要求等,对每一项填报内容了如指掌。凡是本人不清楚的,要及时向组织部咨询,弄明白了再填报。二要应报必报。要认真按照《组织提醒函》的要求,领导干部不仅要真实、全面、准确填报个人信息,还要填报配偶、子女及其家属的相关信息。对各类情况清清楚楚,对各种情形明明白白。对容易引起歧义和误读、组织还不了解、不掌握的情况,对可填可不填、可报可不报的事项,应该如实填报。三要应签必签。签字就是承诺,就是诚信。必须按要求由本人亲笔逐项填写报表,该由配偶、子女签字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因疫情特殊情况导致不能亲笔签字的,要按组织部要求代签。四是违者必究。填报人要认真做好个人事项填报工作。切不可漏报、少报,甚至隐瞒不报。

会议强调,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对待。个人事项填报过程也是领导干部自我教育、自我警醒的过程。组织有要求,个人要自律。领导干部要站在对自己负责、对家属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党忠诚的高度,以精益求精的态度,实事求是,如实报告。报告的事项要经得起组织的考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审稿人: 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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