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院政发[2022]2号
外国语学院教职工请假与考勤管理办法
为维护教职工权利,加强学院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教职工请假审批手续,切实做好教职工考勤管理,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请假的类别与期限
1、病假:教职工因病不能坚持工作,可请病假。
2、事假:教职工因特殊情况需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可以请事假。
3、婚假:教职工婚假为3天,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酌情给予路程假。
4、工伤假:工伤需要接受治疗的,可请工伤假,假期根据治疗时间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
5、产假、护理假:女教职工生育,可休产假,假期为128天,若产假正值寒暑假的,其假期可以顺延。男教职工配偶生育,可请护理假,假期为15天。
6、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可请丧假,假期为3天,在外地治丧的,可酌情给予路程假。
二、请假与销假
教职工请假须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外国语学院请假审批表》,说明请假事由,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教职工假满返校,必须办理销假手续,否则正常假期以外的时间按旷工处理。
三、审批权限
1、教职工请事假5天以内的,由学院主要领导审批,报人事处备案;超过5天的,经学院主要领导签署意见,报学校人事处审批。
2、教职工请病假须出具医院提供的病情证明。病假15天以内的,由学院主要领导审批;超过15天的,经主要领导签署意见,报学校人事处审批。
3、教职工请工伤假,凭工伤认定相关材料,经学院主要领导签署意见,报学校人事处审批。
四、考勤管理
1、管理岗位考勤:管理岗位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签到时间:上午8:00,下午14:00;签到地点:外国语学院办公室、大学英语语言自主学习示范中心。
2、会议考勤:全院教职工大会执行签到考勤管理制度,若有特殊原因需请假,提前报主要领导批准,办公室负责考勤人员根据签到情况和主要领导核实确认。
3、经学院批准的申请培训、进修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填写《外国语学院请假审批单》,由主要领导签字后交到办公室备案,培训、进修结束应及时办理返校手续。培训、进修未按期回校的,其超过正常假期以外的时间按旷工处理。
4、哺乳期女教职工可在每天工作时间内给予其1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增加1个小时哺乳时间。
5、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工作日考勤,迟到1次扣10元,无故旷工一次扣50元;会议考勤,事假一次扣30元,无故未到扣50元。全年旷工累计达7天,扣发1个月津贴;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根据《湖北文理学院教职工请假与考勤管理办法》(校政发人〔2016〕5号)相关规定执行。所扣金额年底绩效分配时兑现。
6、办公室应认真做好考勤管理,做好考勤记载。考勤情况作为评定教职工年度考核等次和奖励性绩效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备注:所有请假都需填写纸质《外国语学院请假审批表》,销假需办理签字手续。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外国语学院请假审批表
湖北文理学院外国语学院
2022年3月7日
外国语学院办公室印发 共印5份
附件:外国语学院请假审批表
外国语学院请假审批表
请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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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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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类别 及说明 |
1、婚假 2、产假 3、护理假 4、丧假 5、病假 6、事假 7、工伤假 8、访学、9、会议10、培训、11、进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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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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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假时间 |
年 月 日 |
销假记录 |
销假人签名: |
注:办理请假手续后,审批表由办公室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