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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2-28      作者: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17〕2号)文件精神,我校启动申报工作,归口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开展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实施限项申报,各二级学院可推荐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汇总后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15项。

二、申报条件

  按照《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工作暂行办法》要求,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形式主要为大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具有创新性或社会影响的科学技术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软科学成果、学术论文和文学作品等。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美术类作品、表演类作品、“挑战杯”获奖成果及已获得省教育厅组织的学科竞赛、专业比赛奖励的成果不属于奖励范畴。

除《办法》规定的成果范围外,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具备申报条件:

  1.未在正式刊物(校级刊物及以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和作品(含仅有用稿通知、出版合同等而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

  2.造型外观设计、建筑景观设计、软件设计类作品无实际应用证明或使用效果证明的(如中标、采用等);

  3.在非正式期刊网络版发表的网络作品;

  4.仅有专利申请受理书而未正式授予专利的;

  5.申报人不是成果的第一完成人(作者)的;

  6.七年制学生在研究生学习阶段完成的成果;

  7.申报材料无法提供可供支撑的成果原件的;

  8.已获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的各项比赛奖励的成果。

三、申报材料

  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材料采取电子方式提交:

  1.《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附件1)。申报表设置为A4纸型,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填写,填写完整后附相应盖章;

  2.成果原件。学术论文须扫描原刊封面、封底、目录、刊号页及正文部分。其他纸媒类型成果参照学术论文提供(文学类作品原件章节较长的,可提供全文扫描件或提供简介及精彩章节节选);多媒体类型成果可提供不超过5分钟的视频介绍材料(MP4格式,分辨率640*480)。如有被“三大检索”等收录的学术论文,原则上还应提供被SCI、EI、ISTP、SSCI、CSSCI收录情况的检索报告(须国家认定权威检索机构盖章,报告含有影响因子、他引次数等指标);

  3.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鉴定材料、成果设计方案、实物展示图片(格式JPG,分辨率150dpi以上)等;

  4.《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

以上1-3项材料按顺序扫描原件后制成PDF文件(分辨率150dpi以上,大小控制在5MB以内),每项成果单独成一个PDF文件,命名规则为:学院名称-成果科类-院内推荐序号。所有成果汇总后以电子邮件报至我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第4项材料提供经学院盖章的纸质件一式一份,同时提供excel格式电子档。

2017年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校内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8日。联系人:吴丽娟,联系电话:3590578,电子邮件:394174903@qq.com。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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