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申 请 书
成 果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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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类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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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科 分 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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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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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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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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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修订
申请人承诺:
我已认真阅读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符合《申报公告》中的有关要求,特别是没有其中第四条第五款所列“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中的任何情形之一种,并对本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如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全国社科工作办的有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全国社科工作办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用计算机如实填写,所用代码请查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二、封面上方编号框不填;封面上的“项目类别”填写“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学科分类”填写代码表中的一级学科名称,如“世界历史”。
三、申请书报送一式6份(2份原件,4份复印件),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填 写 注 意 事 项
一、数据表将全部录入计算机,申请人必须逐项认真如实填写。填表所用代码以当年发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为准。
二、《数据表》中粗框内一律填写代码,细框内填写中文或数字。若粗框后有细框,则表示该栏需要同时填写代码和名称,即须在粗框内填代码,在其后的细框内填相应的中文名称。
三、有选择项的直接将所选项的代码填入前方框格内。
四、本申请书前三项栏目内容由申请者填写。栏目无内容的,请填写“无”。
五、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成果名称——最多不超过40个汉字(包括副标题)。
主题词——按研究内容确定,限填3个,词与词之间空一格。
学科分类——粗框内填3个字符,即二级学科代码;细框内填二级学科名称。例如,申报哲学学科伦理学专业,则在粗框内填“ZXH”,细框内填“哲学伦理学”字样。跨学科课题填写与其最接近的学科分类代码。
项目类别——按所选项填1个字符。例如,选 “重点项目” 填“A”,选“一般项目” 填“B”。
所在省市——按代码表规定填写。地方军队院校不按属地填写,一律填写“军队系统”。所属系统——以代码表上规定的七类为准,只能选择某一系统。
工作单位——按单位和部门公章填写全称。如“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不能填成“北京师大哲学系”或“北师大哲学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与技术经济研究所”不能填成“中国社科院数技经所”,“中共北京市委党校”不能填成“北京市委党校”等。
通讯地址——请详细填写,包括街道名和门牌号,不能以单位名称代替通讯地址。注意填写邮政编码。
主要合作者——必须是真正参加本书撰写工作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包括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
成果形式——成果形式为“专著”填“A”,“工具书”填“E”,以此类推。成果字数以中文万字为单位。
申请经费——以万元为单位,填写阿拉伯数字。
六、本表各栏除特别规定外,均可以自行加行、加页,注意保持页面完整性。
一、数据表
成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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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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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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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成果字数 |
(万字) |
最终成果字数 |
(万字) |
成果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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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专著 E工具书 G资料汇编、其它 |
计划完成时间 |
年 月 日 |
申请经费 |
万元 |
项目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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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重点项目 B 一般项目 |
是否已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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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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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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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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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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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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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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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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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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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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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毕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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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导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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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论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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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通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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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是否以博士论文为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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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交博士论文原文及修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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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研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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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导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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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报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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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站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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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是否以博士后报告为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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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交博士后报告原文及修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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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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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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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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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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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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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办) (宅) (手机)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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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成果主要合作者 |
姓名 |
专业职务 |
研究专长 |
学历 |
学位 |
工 作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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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成果受过何种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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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项目及成果
本人承担过的国家级基金项目、教育部各类项目及中国社科院创新工程项目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项目类别 |
编号 |
是否 结项 |
是否 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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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历 年 已 出 版 的 直 接 相 关 著 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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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 作 名 称 |
出版社及出版时间 |
与申报成果 有无重复及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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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近 两 年 内 发 表 的 相 关 论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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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文 名 称 |
发表期刊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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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成果介绍
本成果主要内容(详写),主要观点,研究方法,学术创新,学术价值;存在问题和需要改进之处,未完成章节情况;下一步研究计划。(此栏目不超过4500字) |
四、出版社推荐意见
出版单位须按照推荐条件,认真审读申报成果,对成果的学术质量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一旦推荐,须承担信誉责任。 |
推荐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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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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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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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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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公章: 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说明:已与我办指定出版机构签署出版合同或达成出版合作意向的须填写此栏。
五、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意见
申请书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本单位能否提供完成、修改申报成果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是否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六、省区市社科规划(工作)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或单列学科规划办意见
申请书填写内容是否属实;对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的审核意见;是否同意报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